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不如相忘 > 分卷阅读27

了。不见你也好,云天看上你这种破性子的人真是倒霉。我说你也做得太过了。”

“我大哥的性子,如不这么做,他定不会丢下我不管。”

“那玉锦到底说了什么你如此焦急要云天别再找你?”

“他只是说,我若再见云天,他就得死。”

林森倒吸一口气。“那个玉锦为什么这么做?他莫非看上你了?”

凌雨泽摇头。“他喜欢乔公子。”

“那他到底打的什么算盘。那你那个苏公子岂不是也可能成为他的刀下鬼?”

“苏珏…”凌雨泽脸色一沉,“我不会再见他。”

“那还用帮你打听他的消息不?”

“不必了。”

于是两个婀娜多姿的美女,三个翩翩公子与一个乞丐踏上了去长安的路途。

第二天清晨,几个人点了简单的粥和咸菜,坐在桌旁吃早饭。

“怎么不见林公子?”玉锦问。

果然没能骗过他!玉锦仿佛觉得很好玩,昨天一直看着林森装疯卖傻。

“什么?”长思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那个sè_mó在哪里?!”

“sè_mó?”久离不可思议,“他对你做什么了?”

乔尽诺悄悄笑起来。

凌雨泽想起那晚在客栈后院…不过林森也是未遂啊。

此时一脸贱笑的林森依旧一身乞丐打扮走到大堂。

长思一看见他,终于反应过来,又羞又气地拿着刀冲过去就是一阵乱砍。

林森见势不妙,撒腿便跑。

长安三面环山,有潼关,函谷关,大散关为屏障。

易守难攻,物产富庶,乃数朝古都,风水宝地。

开四面门,迎八方客。

热情豪迈的王朝,锦秀辉煌的皇城。每一个走在长安街道的人,脸上都带着这个太平盛世的自豪与激情。每一个长安的建筑,都展示着强盛时代的庄重与尊严。

长安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地方。

尤其是林森。

“雨泽,我好激动。我都几个月没回佳景山庄了。”林森抓住凌雨泽道。

过了落月溪,便是城门。

诺大的长安城,流云在何处?

“去斗鸡场。”玉锦下令。

斗鸡是长安城新兴的娱乐。因圣上喜好而风靡全城。

更有善斗鸡如贾昌者,深得圣上赏识而飞黄腾达。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的打油诗更是传唱于街头巷尾。

斗鸡场位于热闹非凡的西市。共有四五个斗鸡台。台边空地供人围观。

王公贵族,平常百姓,不分贫富贵贱,只要有好的斗鸡,都可以决一高下。

一个斗鸡台周围人异常吵杂。只见两只身材强健的斗鸡正在大战。一只大红色鸡冠,大红缨毛。另一只乌黑油亮。红鸡不停用喙攻击黑鸡,黑鸡虽然节节败退,扔不屈不挠,趁对方放松之际猛烈反击。斗了半晌,胜负难分。

一个身穿鹅黄齐胸襦裙,头梳百合髻的少女拿着团扇,奋力高呼“红缨!进攻啊红缨!咬死它!赢了今天喂你好吃的!”

另一端一个圆脸大眼的少年同样不示弱。“黑珍珠!反击!反击!把红缨鸡冠咬烂!”

人群热血沸腾,纷纷起哄。

“那不是你媳妇嘛。”林森对凌雨泽咬耳朵。

宁晨斗鸡斗得热乎。对面那不屈不挠血战到底的少年,不正是流云?

“宁晨!”雨泽喊。

少女发现雨泽与林森,鸡也不斗了,抱着红缨穿过人群跑了过来。人群扫兴地一哄而散。

“师兄!林大哥!可找到你们了。”

“宁晨,你不好好呆在洛阳,跑到长安来做什么?”凌雨泽问。

“我看你和大哥出门那么久都不回来,担心你们,出来找你们。”

“你担心我们还有心情斗鸡。”

“是流云他非说我的红缨斗不过他的黑珍珠,我不服气才…”少女说罢转过头瞪流云。流云望天。

“你跑出来,师傅知道吗?”凌雨泽皱眉。

“当然不知道。”少女理直气壮回答,“知道我就出不来了。”

“师兄,林大哥,那边那位漂亮公子是谁?”宁晨指着玉锦问。

“那是我们的朋友。”

流云抱起黑珍珠,梳理着鸡毛。

“流云公子让在下好找。”玉锦笑道。

“宫主好客气。要是找流云,只要差人知会一声,流云必当登门造访。”流云说得客气,但一脸斗鸡到兴头上被打断的不爽。

“流云公子说笑。这次在下找流云公子,希望公子再次大发善心,救助乔尽诺。”

“对不起宫主。在下今天没心情治病,改天吧。”流云抱起黑珍珠走了,临走时对宁晨说“臭丫头,改天再斗。黑珍珠一定打败红缨。”

“哼,走着瞧。”宁晨对他做鬼脸。

凌雨泽与林森说要和宁晨去酒馆。玉锦点头道:“到延兴门附近的落华宅找我们。这里是皇城根下,万事小心…早点回来。”

长安的酒楼不同于别处。

花色菜式之多让人眼花缭乱。地头蛇林森带着凌雨泽与宁晨走进了西市一家。

“这里的松鼠鳜鱼又香又脆,好久没吃到,馋死我了!”林森一边说一边口水滴答。动筷去夹那一大盘鱼。

宁晨也不示弱,抱着红缨,伸筷子夹了一大块鱼。

“宁晨,你一个女孩子家出来乱跑,太危险了。这一顿吃完,赶紧回洛阳。”凌雨泽道。

“放心吧师兄,我会武功,虽然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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