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我的世界是本书 > 分卷阅读65

性,阴阳轮转之下,修为增长很快。

在修为踏入渡劫之后,他利用天劫之力,将自己的两套修为分出体外,化作戚凛眼前看到的两个人偶。而他自己则形成了‘无’,‘无’即是空,空即可容纳万道——总之,和他一个人打,相当于同时硬抗三位人间顶级大修士。

戚凛轻轻呼出一口气——

——无论如何,死在苏婴手上,对于“诸恶老祖”而言,确实是一个足够辉煌的结局。更重要的是,没有哪个蠢货敢于去问苏婴战斗的细节。而苏婴之前并没见过诸恶老祖。

如此这般,诸恶老祖彻底从前台转入幕后。

……

在离太衡首阳山很远的一个小镇里。

一个白色头发,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孩子,他背上背着一把红色玩具小剑,脑袋上蹲着一个金灿灿的小黄……麻雀。正蹲在卖冰糖葫芦的店铺前,口水直流。

卖糖葫芦的是一个和蔼的老汉,刚开始他还抖了抖那个白发小孩。对方却不说话,只是盯着糖葫芦咽口水。老汉看了看,就心软了——也不知道谁家这么好福气,生出了这么可爱的小孩,看衣服像是福贵人家,怎么一点碎银也不给他带着呢?

想了想,老汉拔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那白发小孩:“给,拿去吃吧。”

“咦?”小孩吓了一跳,但最终还是屈服于食欲了,“可我没有钱。”

“没有关系。”

听了这句话,小孩喜笑颜开,高高兴兴地拿去了那一串冰糖葫芦。随着他的笑颜,似乎阳光都明亮了几分。蹲坐在小孩白发上的小黄鸡不屑地瞥了一眼,发出一串鄙夷的叽叽声: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一个不知道几千岁的老不死,装嫩骗吃的,还要不要脸?!)”

“我又不是真的没有报酬。就刚才的那个符箓,就可以保那老汉一生健康无病。”余琏喜滋滋地咬下了一个冰糖葫芦,他本来就喜欢零嘴,被戚凛抱在膝盖上喂食的经历过去后,似乎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他把剩下的冰糖葫芦举在了小黄鸡面前,“鹏鹏,再多嘴就没有冰糖葫芦了,你吃么?”

大自在天像是面对生死仇敌一样,盯着那串冰糖葫芦半天。

“叽!(吃!)”

“快看,那边还有酒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快帮我把冰糖葫芦捏碎了喂我啊,这样怎么吃?)”

“就你要求多。”

“叽叽叽叽!(有本事你放我变成真身,我们来大战三百回合?)”

“……我们去喝酒去吧。”

……

当天,酒店宾客有幸围观到一个奇景,一个五六岁的白发小孩,和一个还没有拳头大的小黄鸡,一人一鸡之间斗酒数百升。最后,两人喝嗨了,爬上了酒馆房顶上,引吭高歌,曲调很怪,像是东南西北各种古老的歌曲取了一个片段,被歌者拼接到了一起。

但在那种歌声中,旋律已经无用,词曲已经遗弃,唯有一层一层往上生长的生命力,如瀑布,如海啸,扑面而来。每一个音都砸在心底,回旋出一段心绪。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周边的凡人都被这个声音震住了。那白发小孩在房脊上走了几步,脚一滑,直接摔入了酒馆后方的后湖中。瞬间,原本浑浊的湖水突然变得透明,翠绿的水生植物从中飞快的生长出来,荷叶田田,大朵大朵端庄的粉红荷花绽放。

不久之后,这个酒馆就打出了仙人斗酒,点化莲池的传说。

而一个白发小孩和一头小黄鸡,还在上路。

“喝多了,头好疼。”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这个愚蠢的老不死,我的天啊,喝醉了不说,你还跑去房顶上对日唱歌!)”

“……眼花了,以为那个是月亮。”

“叽叽叽叽叽叽……(凡人也不会蠢成你这样……不对,对月唱歌也很奇怪好吗!)”

“不要计较细节啦,反正你不是叽叽叽叽的合唱的很开心吗?”

“……”

“怎么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闭嘴闭嘴闭嘴闭嘴!我的一世英名就是这么被你毁掉的!)”

“别啄,别啄……你看,前面还有个小吃店……”

总之,名动天下的东天剑尊,以及威震一方的魔主大自在天,一人一鸟用了十天,往前往太衡剑派的路上,前进了两百米,约为一个身体健康的凡人一分钟的步行量。

咳,祝福他们有生之年,能活着见到太衡首阳山吧。

第二卷:天焰夺宝完

☆、第一回现状

清晨,天地界限出现了一道金痕,淡紫色的朝霞在重峦叠嶂的山影上轻轻卷起。在太衡剑派的一座高耸的山峰上,百来个新道童正在对着新出的朝阳吐息纳气。

待到一轮金乌彻底跳到苍穹中之后,陆尘潇结束了今日的早课,轻轻呼出一口浊气,身体里翻腾的真元经过太阳之精的灼烧提纯,又增加了几丝,随即重新隐没在筋骨里。陆尘潇以内视视角看去,可以看见自己的经脉上染上了淡淡的金光。

——待到整个经脉都染成金色,那就是锻体完成了,算是正式稳固了练气期的修为。这个过程完全是水磨工夫,再天资绝顶的修士也要耗费一到两年才能完成。魔道倒是有速成之法,但现在既然已经坚定了道路,就不能再动摇了。

凡人一事无成,往往在于其志不坚,稍微听到风吹草动,就心思摇曳。

殊不知,真正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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