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寻莲 > 分卷阅读167

了好些,夜里可还会下雨?”

常臻抬眼瞧瞧,摇头:“看样子约莫不会了。源阳向来少雨,四五月份也并非雨季。”

白麟应过,又陷入沉默。

过得半晌,他突然转过身来,目光炯炯,神色肃然。

“升帐!”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一章 书生不才三寸舌

当林烨手脚并用爬上山,跌了无数个跟头,滚了一身烂泥,终于找到起义军的藏身地时,天已经擦黑了。

或者说,不是他找到的起义军,而是被巡山的两个起义军当做密探抓了起来,捆住手脚,挂在扁担杆上,活似即将被架在火堆上烹烤的乳猪,一路扛上位于半山腰的据点。

手腕脚腕被麻绳勒得生疼生疼,眼看着就磨出了血。可惜嘴巴被破布塞住,一声哀嚎也发不出来,只能愁眉苦脸小声哼哼。

瞅瞅跟在人肉扁担后头,嚼着草根子,眯着眼缓缓踱步的乘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心想,好你个白眼狼,平日里什么好马料没给你喂过,今儿人家扔给你几根枯草,你就心甘情愿跟着走,也不说踹他们几蹄子救救主人,竟然给奶就是娘,真是岂有此理!

这支起义军是去岁春初时偷偷摸摸组建的,一年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事,只四处宣扬皇帝无所作为,顺道招募兵马,准备等待合适的时机,举兵起义。

这些个详情,名单里都写了,而林烨此番要寻的人,正是起义军头领——洪晟。

原本还打算雄心万丈来一段壮志激昂的演说,劝他改邪归正,将名不正言不顺的起义军归入海静郡王麾下,为大铭征战效力。却不想被人跟扔畜生似的扔进荒庙里,直直摔在洪晟露出大脚趾头的黑板儿鞋跟前,吸了一鼻子灰。

真狼狈,真丢人。

洪晟抬脚在他肩头踹踹,对手下使个眼色。

嘴巴里塞的破布总算被取了出来,林烨挤着眼干咳好一阵,忍了一路的“哎呦”声终于放了出来。

手脚被捆,一半脸贴在地上,拱一拱,动也动弹不得,只得从眼角里瞧向香案旁坐在破木椅上的男子。

正准备发泄不满,突然想起常臻在跑镖路上的那番劝诫,便忍着难受劲,腆着脸讨好道:“哎呦这位大爷,快给小的松松绑吧,您看小的这模样,实在也不像个密探啊!”

洪晟大大咧咧靠在椅子上,往他脸上踩一脚,笑道:“那你说说,怎么个模样才是密探啊?”

林烨被踩的直冒火,面上还得装作不在乎。白麟要他找起义军,目的显而易见,这事可万不能做砸了。

“噗噗”几声吐出嘴里的土,瞅瞅洪晟蓬乱肮脏的络腮胡,接着咧嘴乐:“大爷,您看您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定是个聪明人,密探么,总得有那么点儿功夫才敢探不是?您瞧小的这胳膊腿,哪儿能啊?”

洪晟斜眼瞅着他笑:“这世上还有‘缩骨术’和‘驻颜术’,若练成了,一样的嫩皮嫩肉,细胳膊细腿儿。这理由不成。”

“哎大爷,什么骨什么颜?小的一个也没听说过。”

洪晟不搭茬,将两张纸扔到他眼皮底下:“你倒是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林烨瞥一眼,见是适才搜身被掏去的名单。便装模作样叹一声,道:“大爷,这么跟您说吧,小的是奉海静郡王之命,前来寻贤纳士的。小的这话一字不假,还请大爷听上一听。”

洪晟稍稍一愣,旋即仰天大笑,气若洪钟,连烛火也被吓着了似得,跟着颤了一颤。

“听说海静郡王是个杂种,杂种派来个小子,没一个上道的,可笑,真可笑。”

林烨秀眉一抖,暗骂,狗眼看人低的王八羔子,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人家郡王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你尊贵。若不是情势所逼,谁看得上你手底下那些个贩夫走卒?

骂完扯起嘴角,笑呵呵道:“哎大爷,话不能这么说。自古寒门出英雄,杂种也照样能驰骋天下。您看咱们太祖皇帝,他娘是个蛮人,人家不照样一统江山了么。”

洪晟听他一口一个“大爷”叫得格外亲切,见他这模样也觉得有意思,荒庙外聚集了好些手执刀剑的兄弟,想必他即使有功夫,也不敢造次,便招呼手下给他松绑。

林烨撑着地坐起来,蜷起条腿,偏过头瞧瞧血刺呼啦的手腕,暗暗抽几口凉气。

抬头一看,却见自己那行囊已被拆开,里头的东西在香案上摆成一排,显见都已查验过。再抬眼,结跏趺坐的金菩萨像周身尘土,只剩下半边脸,忽暗忽灭的火光映在上面,看不出和蔼可亲,只叫人觉得诡异。

再看看破佛像底下坐着的人,豹眼虬髯,褛衣烂衫,凶神恶煞,山贼似的,好不骇人。

几不可见地打个抖,看着洪晟嘿嘿笑:“多谢,多谢大爷,大爷真乃善人。”

说罢就要起身活动筋骨,可还没等站直,膝弯里不知被什么砸中,腿一软,“扑通”又跌了回去。

“哎呦”一声,还以为中了暗器,扭头一瞧,却是常臻的腰牌。

急忙捡起来吹干净,拿脏袖子抹一抹,翻来覆去看看,见并未破损,这才小心翼翼塞回衣襟,拍一拍。

洪晟本还以为那腰牌是个仿品,专用来唬人的,可见他这样小心保管,想来是真家伙。扬扬黑粗黑粗的眉毛,问:“陈镖头的腰牌怎的在你身上?”

林烨闻言,明白了。原来这洪晟是个江湖人,也知道常臻的名声。

稍许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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