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杜云歌说了“不用多礼,起来便是”之后,这位花魁才抬起了头来,坐在了一旁的天在水的姑娘们搬来的凳子上,杜云歌也终于看清了她的那张脸。的确就像天在水的姑娘们说的那样,这位新晋的花魁在长相上委实没有什么格外出色的地方,但是要论起声音来的话,怕是也只有杜云歌能和她匹敌了。

秦淮的新晋花魁又紧了紧琵琶的弦,在杜云歌的打量下面色分毫不改,大大方方地笑道:

“门主已经看了我好久啦。怎么,觉得我好看么?”

杜云歌一惊,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打量了这位红衣女子太久,便匆匆移开了眼神,然而心头的疑云却依然挥之不去,因为那一头鸦色的三千青丝真的太好看了,都好看得有点不真实了:

“……叫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听你唱曲,唱完你就可以走了。”

“至于唱些什么……唱个你最拿手的就是,不用拘束。”

杜云歌想了想,又补上了一句:

“但不要你之前唱过的那首《南乡子》。”

——死过一次又在不知名因素的帮助下复活了的杜云歌,向来对这些灵异神怪、因缘际会、报应轮回之类的东西格外信服。

那晚在前任秦淮舵主死去的时候,她身前是一具刚刚失去了最后生息的尸体,再远处一点,是齐刷刷地跪着、大气也不敢出的天在水的人,偌大的天在水里,只有薛书雁和她站在一起。

就在这时,她好巧不巧地竟然能从窗外纷纷攘攘的声音里,清晰地辨认出外面的长街上正有人在弹着琵琶纵声高歌,恰是这位新晋的花魁在唱那一首“万事尽随风雨去”的《南乡子》,而这首《南乡子》里,却恰巧含着簪花之毒的名字来源,便愈发有种微妙的、宿命也似的感觉了。

花魁依言,戴上了玳瑁的长甲轻轻拨了拨弦,笑道:“既是如此,我给门主唱一首蝶恋花吧。”

杜云歌微微一点头,花魁得了首肯之后,便放声唱了起来: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她放声一唱,整座天在水便万籁俱寂,周围人连声都不敢出得大一点,生怕把这只应天上有的妙音给惊止了、惊走了,人人都在想怪不得她明明最多也就是清秀而已,却还能当选秦淮花魁,原来唱得这么好,还是她们人人都想不到的那种好。

自秦淮花魁的评比改了这么些年以来,就没几个人是真的能靠着美貌以外的东西当选的。即便之前有号称是通过琴技和歌喉当选的,那也是有着美貌的加持,毕竟人们对美人的态度都会格外宽容一点,只要弹得尚可、唱的不是太难听,便都能被誉为“才貌双绝”的花魁。

——但是如果这位花魁的长相只是中人之姿、最多就是个眉清目秀的话,那么她的歌喉,便要能裂金石、能逗秋雨、能遏行云止流水了。

清歌一曲,珠圆玉润,端的是人间能有几回闻。

等她的歌声渐寂了之后,众人才回过了神来,齐齐看向杜云歌,心想,有此等妙音在前,不知门主是要把她收入天在水,还是把她带去忘忧山呢?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杜云歌并没有放太多的心思在这花魁的身上。她正在用小勺搅拌面前桌案上的那一碗热气腾腾的银耳羹,眉眼低垂,认真地看着那碗甜羹,让周围的不少人好一阵嫉妒,只恨自己不是那只碗,更有不少人在心底暗暗喝彩,果然是见过大场面的门主,不会轻易被这些俗事打动。

——然而天可怜见的,杜云歌真的只是想吃碗甜羹而已。自打她小时候吃峨眉掌门送来的糖吃到蛀牙之后,夏夜霜便严格地控制了她的点心含糖量,一度连做饭的时候都没有糖醋式的做法了,取而代之的是完全没有糖的糖醋,别称醋溜。

当她把手支在桌子上的时候,袖口便滑落到了小臂的位置,露出一截凝雪也似的皓腕来,上面什么都没戴,素净得都有点和她堂堂妙音门门主的身份不相配的感觉了,但是就这么一看,又让人觉得这个样子也完美得很,甚至有种“世间没什么好东西配得上她这个腕子”的感觉。

那位红衣似火的花魁眼神晦暗不明地盯着那截腕子,都有点走火入魔的征兆了,就在这时,杜云歌突然抬起了蝶翼也似的长睫,轻轻扫了她一眼,便又垂下了眼去,专心致志地继续搅拌着那碗银耳羹,就好像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个更重要了的事情一样。

她这么个无意的举动直惊得本来就有点做贼心虚的花魁出了一身的冷汗,在心底想,当年傻乎乎的小门主怎么现在突然就这么聪明了呢?肯定是被那个死人脸给带坏的,嗨呀,好生晦气!看来怕是不能直接把人拐走了,得想个别的方法曲线救国。

杜云歌丝毫不知道自己只是觉得眼睛被热气熏得有点酸、所以大幅度地眨了眨眼的一个举动竟然让面前这位心里有鬼的花魁心念一动就想了这么多。等花魁的声音终于在空气里散去了最后一丝余音后,她心心念念的那碗甜羹也终于放得适口了。她喝了口甜滋滋的雪莲枸杞银耳羹,觉得这厨子一手菜做得是真好,得挑个时候去后厨问问她愿不愿意上忘忧山,就在这时,红衣的花魁终于忍不住了,出声问道:

“门主还要继续听曲儿么?”

就像薛书雁说的那样,自家门主还跟个小孩儿似的,完全就是赤子心性,别说是个歌声动人的秦淮花魁了,怕是真的才艺双绝的如花美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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