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这个少奋斗多少年是后来一种比较时髦的说法,这个年代还没人说,所以她这话一出口,大家都笑了起来。
毛剑兰劝李春梅:“三姐,你讲良心,不甩他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他现在主动跟你分手,正好省得你麻烦,以后擦亮眼睛,找一个比他强百倍的。”
高东方也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不要为在这个王八蛋身上浪费的那些时间和感情觉得气愤,你应该感到庆幸,在结婚之前认清了这个人的真实面目,避免了错误的扩大和加深。”
李春梅说:“好吧,我就是觉得自己自尊心受到打击了,凭什么是他甩我,不是我甩他!”
赵明月叹道:“因为你做不出这种没良心的事来。”
李春梅低下头不做声了,学校里追求她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她总觉得对不住她对象,所以全都一口拒绝了,她都想好了,毕业后就要求分配回重庆,两个人就能够继续在一起了,但是没想到这才多久,人家就劈腿了,说不气愤那绝对是假的。
钱斯盛说:“照大姐刚刚说的那个高低配对,你和姐夫不也是高女低男的模式?”
唐卫华笑道:“我们这就不一样了,这是婚后才出现的这个差距。我们结婚之前,两家的条件差不多,他长得比我高,也算是高男低女吧,哈哈。”
高东方说:“小赵这个就是典型的高男低女了吧。”
毛剑兰说:“什么高男低女,我们小赵的条件哪点比沈旭跃差呀。”毛剑兰自从暑假被赵明月救过之后,别提多维护她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唐卫华说:“论个人条件,小赵当然不比沈旭跃差,但是论家庭条件,也算得上是高男低女了。”
毛剑兰不以为然:“当初小赵和沈旭跃谈的时候,沈旭跃父母还不知道在哪个牛棚里改造呢,谁条件更好说不上。我反正觉得,小赵他们起码也算得上是高女配高男。”
大家都笑了起来,唐卫华说:“对对,就是高女配高男的嘛。”
赵明月笑道:“什么高女高男,我们是互相瞅着看对眼了,没考虑到那么多问题。”
“所以说,还是你最幸福。”大家都羡慕地说。
赵明月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什么是幸福,大概就是自己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自己,只考虑两个人的感觉,不用去想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的问题,那种状态才是真正的幸福。越单纯越幸福,索求得越少越幸福。
大家为李春梅的事唏嘘感叹了一番,为她鼓了一番劲,李春梅消沉了一段时间,然而生活每天都在继续,时间是一剂包医百病的良药,一切创伤都能被时间抹平,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
周六晚上,师大筹备了将近两个月的社团文艺晚会终于拉开帷幕了。学校大礼堂里人满为患,全校师生几乎都到场了,还有不少兄弟学校的人也慕名前来观看,将师大的礼堂挤得满满堂堂。到最后人都进不来了,不少人都爬上了礼堂的窗台,隔着窗户往里瞅。
当天下午就已经彩排过了,赵明月表演的节目安排在中间靠后的位置,所以前半场节目估计都得在后台看了,甚至都没法看。
沈旭跃和于有清跟赵明月宿舍的姐妹一起,因为去得早,倒是占了个好位置。先出来的肯定是歌舞类的节目,因为先要热场嘛,由于准备的时间比较充裕,节目排得还挺像模像样的,只是表演服装受时代的限制,不怎么理想。
像乐器独奏与合奏这样的,那就没法统一着装了,大家都尽量穿得光线一些,反正也不是看外表,主要是听声音的。不得不说,观看这场表演的感觉,就像是见证一场火山的爆发,人们长久压抑在心底的感情猛地喷发出来,将整个会场的热情都点燃起来了。
沈旭跃带了相机,也没怎么拍照,因为都是不认识的人,拍了也浪费。等到主持人终于出来报幕,下一个节目是戏剧社选送的话剧《雷雨》,沈旭跃才拿出相机,调好焦距,准备拍照。
幕布拉上,过了许久,才缓缓拉开,场上已经摆上了桌椅、屏风等简单的道具,这些东西看似简单,估计找起来也是费了心思的。
《雷雨》虽然是个经典话剧,但也并非人人都读过,毕竟这个年头,书籍极度匮乏,就算是想看也未必有机会看得到。沈旭跃听说赵明月要表演这个,跑到图书馆去借剧本,但是没有,提前预约了也轮不上,便跑了几个书店,终于买到了这本书,抓紧时间看完了,了解了是个怎样的故事,着重了解繁漪这个角色,因为是赵明月演的嘛。
因为表演时间有限,表演的只是《雷雨》第四幕最为突出的一部分。旁白解说故事背景,介绍场景:鲁侍萍发现儿女的私情,准备让他们私奔,三人在饭厅里遇上繁漪。然后故事开始了。
赵明月演的繁漪穿着一件长袖深色旗袍,裁剪非常合身,将她的玲珑曲线展现得一览无余,头发往后挽成一个发髻,脸上还涂了粉底,抹了口红,比之前跳舞的那些人涂得红通通的脸蛋看起来清爽多了,也显得特别成熟有韵味。
沈旭跃坐直了身体,眼睛盯着赵明月,几乎都忘记她在演戏了。
于有清也咦了一声:“她以前排练的时候没穿过这衣服啊。”
赵明月宿舍的姐妹们说:“小赵这衣服是她自己做的,真好看。”
台上的赵明月已经在表演了,台下有着上千双眼睛,还有沈旭跃在紧紧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