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惊蜕 > 第1节

文案

一个爆发户和一个小王子的爱恨情仇。

人在蜕与变中,爱在失与得间。

内容标签:nuè_liàn情深强取豪夺

第一章

繁华的市中心盖起了一座现代的商场。大手笔的资金和名家的设计让商场的外观奢侈豪华。

可是与后现代主义的外观相矛盾的是,在商场的最顶端又加盖起一座古色古香的庙宇。

商场还没正式剪彩开业,庙里面已经是香火缭绕,光头攒动了。

常青满意地看着给覆着金箔的佛像开光的僧人们。

有人曾经提意见,说这么的设计,整体不协调。更有人背地里说他是穷人乍富,不知道怎么显摆好了。

他们懂个屁!请来佛爷才能压得住财气!

这就是他一直在追求的境界--炫富。

小时侯,他最爱听的是王恺和石崇斗富的故事。看看人家那生活,香车宝马,美酒佳人。就算最后横死街头也值了,是爷们就该这么的活一回!

记得每次听到拿麦芽糖刷锅这一段,他总是哈喇子直淌。可从故事里回味过来,却只能就着咸菜抿着能镜子照的稀粥。

那时他们家住的是市郊的小平房,人在屋子里住,耗子在棚顶跑。有时候糊棚顶的报纸不结实,耗子还会掉下来。

那个和妈妈满屋子追耗子的自己打死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能站在这个城市的最顶端。

“常主席,您看这仪式已经准备好了,您给上炷香吧?”李秘书小声地对他说。叫董事长太俗,所以他都让属下叫自己主席。隐约中又上了一个档次。

常青接过三支半米高的粗香,心中虔诚地许愿:求佛爷保佑我常征,芝麻开花步步高!

拜了拜后,又补充了句:让姓迟的一家永世不得翻身!

至于佛爷受理的业务当中,有没有坑人害人这一说儿,就不是常主席考虑的范围了。常主席太忙了。作为a市最大也是最年轻的房地产开发商,他真是日理万机啊。

这不,烧完香还得去楼下巡视一下新开的美食城。

一个商城想要招商纳财是门学问。重要的是把名声打出去,这就得要噱头。

商场上面有寺庙已经在a市造成轰动了。

今天来观光拜佛的人特别多,观赏完了,还可以去六楼已经开业的美食城用餐。那里的厨子都是常青花高价聘请来的。食品物美价廉。

一到五楼还没有进驻商家,空荡荡的。但他已经吩咐人把所有的大灯、小灯都打开了。商业电表的字嗷嗷地狂转。可金碧辉煌的购物环境一定会让人印象深刻。

望着前来看热闹的人流,常青几乎可以预见自己财源广进的未来。

因为搞庆祝活动,美食城的价位特低,所以用餐区已经是座无虚席了。有很多走来走去找位置的人。

其中一个低着头的年轻人,吸引住了常青的目光。他站在办公区的间隔玻璃边紧紧地盯着那个年轻人。

因为已经过了饭点。前来用餐的人渐渐退散。桌子上有很多服务员来不及撤下的杯盘。那个年轻人就捡个桌子慢慢地坐下,慢条斯理地吃起别人的残羹剩饭。

这孩子身上穿的都是名牌,脚上的鞋带着一道大大的勾。

a市是个小地方,不然有识货的人便会发现这可是正宗的耐克限量版,有钱都买不到的!

可惜孩子的一身名牌都像是在泥里滚了一圈,灰蒙蒙的。有路过的人还用手捂鼻子,估计还有点发馊。

孩子吃完一桌后,又开始挨个桌子找。一看就是个讲究人,有那剩菜太狼狈的,人家连看都不看。只有食物形状尚且完好的,人家才会屈尊坐下,唇不露齿地品尝一下。

因为他选的都是僻静的地方,所以大厅的服务人员都没注意到他。

常青伸了伸懒腰,拉过一把老板椅,翘着二郎腿想着:第一次见到这小子是什么时候?四年前吧?

那时,他还只是个哈腰点头,等着迟局长批条子的三流开发商。天天趴着门逢等着跟人家送礼,偏偏不得入其门。

当时自己那劲头,恨不得迟局长家的狗下崽儿,都办个满月酒什么的。

后来迟局长家的狗流产了,不过人家18岁的小儿子从美国回来了。听说在美国学的是弹钢琴。

回来后,人家在酒店办个小型音乐酒会。常青砸下5万用纯金铸了个小钢琴摆设,屁颠地送去了。

到酒店的时候,迟小公子正在小舞台上弹琴。一身笔挺的小西服显得腰板直直的。柔顺的头发覆盖着光洁的额头。脸颊一片粉嫩。

常青一个小学毕业的没文化,他就觉得台上的那个孩子发着亮光,像画报里的小王子一样。

他感觉自己的心砰砰的跳得厉害,整个魂都要飞到台上去了。

当小王子弹完最后一个音符后,常青连忙鼓掌,并大喝一声:“好!再来一段!”

大厅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扫向了他,那眼神像发现了傻逼似的。

更有人小声嘟囔出来了:“当听二人转呢!还再来一段?”迟小公子也看向了他,不管过多久,常青都记得,那一眼是何等的轻蔑。

看大厅里的那位还在那挑挑拣拣呢,常青打电话从保卫科叫来了保安。

拎着警棍的保安不一会就冲上来了。闹笑话,集团董事长亲自下达的指示!这帮转业兵这段时间一直培训拐正步来着,可算有了他们的用武之地。

其中一位,猛地把呼噜着麻辣烫的小乞丐从椅子上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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