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这袁小子又和初夏丫头凑一堆了!”一个中年女人大笑着吆喝。

“可不是吗,这两娃子从小就一起进一起出,感情可好了!”另一个人笑呵呵地接话。

“咦,这袁小子都是大小伙子了,还见天围着初夏转,你说这娃子该不会想把穆初叼回家吧!”中年女人眼珠子一转,戏谑道。

“去去……嘴巴咋这么大,别乱说,人家初夏才多大!这话要传出去了,叫人家闺女咋做人?”随行的人睨了女人一眼。

“我就开开玩笑……”

“开玩笑也不是你这么开的,走了、走了!初夏,袁小子,散了,早些回家。”

几个大人嘴巴不把风,愣是听得袁向北红了脸,连耳朵尖都变成了粉红色,羞得很——他毕竟都十七岁了,哪会听不懂这几大人在说什么!

只有穆初夏马打哈,傻愣愣地听不懂几个女人的话。

“唉,好嘞,一会儿就回家!”傻大妞不但没有一点害臊,还笑呵呵地朝几个离开的人挥了挥手。

袁向北:“......”

这魔的心眼了也忒大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就她这样,以后咋嫁人啊?她虽是魔,但却一直按人类的习俗生活,等长大了,穆家肯定要给她谈对象,到时候......

袁向北想着那场面,莫名的打了个冷颤抖!

太特么恐怖了,就她这样,哪个男人要得起!

莫名的,袁向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眼睛突然一瞪,回头跟穆初夏打了声招呼,扯着双腿麻溜地滚回了自家。

他决定了,以后没事绝对不往穆初夏身边凑,两人要凑得近了,保不准穆家还真有那意思。

他才不要找那只魔做媳妇!

十七八岁的少年,哪个不思.春?任他袁向北再怎么沉稳精明,也偷偷地幻想过自己未来的另一个伴;他梦想中的媳妇是温柔善良、文静又体贴的那种类型的女孩——跟那只蠢魔完全不是一个方向的!

不行,不行,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坚决远离那个蠢货。

然并卵,没毛用。

刚脱离魔爪没两天,就又无奈地被送做了堆。

这秋收来临,村里又开始热火朝天地掰玉米了。穆初夏的力气在这时可是村里的扛把子。

今年雨水较多,为了能在老天爷手里抢赢时间,秋收一开始,张卫海就给村里力气大的人安排了活,让他们只负责从地里运玉米回村。剩下的人就全力掰玉米。

若问村里谁力气大?

穆初夏!

村里除了穆初夏外,力气最大的还有谁?

袁向北!

于是,想要逃脱魔爪的袁向北,就这么被张卫海重新扔到了穆初夏手里。

张卫海的原话是:你们俩力气最大,离村子最远的那片玉米地就你俩负责了。

袁向北:“......”

心塞,咋走到哪都有她的身影啊!

晚了,谁让你前几年没事就往穆初夏跟前凑,现在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你俩是一伙的!

秋收永远都是农民们一年里最辛苦的时候,同样也是最高兴的时候。

大伙虽然都累,脸上却挂着灿烂的笑容,干劲十足。

外界的纷扰被大山隔绝,村民热火朝天地忙活了近一个月,总算把粮食收回来。

时间转瞬即逝,不知不觉间娃子们又要开学了。

就在开学前几天,穆太爷抵不住岁月的搓磨,在睡梦中去了。

穆太爷是整个穆家辈份最高的人,他的离逝,让穆家所有的后辈都十分沉痛。

在西南这方地界有个习俗:上了岁数的老人,无病无痛、寿终正寝那都叫喜丧。家里人不但不能哭泣,还得去请唢呐队来吹奏乐曲,以示喜意。

大伙压住心底的伤痛,强颜欢笑,忙前忙后地操办穆太爷的后事。

虽已入深,但天气还没转凉,遗体不能停太久,太爷过世三天后,就出殡安葬了。

忙完穆太爷的后事没两天,娃子们准备去上学了。

开学前,穆福昆找他爸妈商量,想让穆初夏一起进城去读书,这样两兄妹好有个照应。

穆庭棋两口子考虑了一下,觉得有亲哥看着,让穆初夏去城里上学也好。

穆初夏却不愿意去,她可是听袁向北说了,城里如今乱糟糟的,风向不好,不一个不小心就会惹祸上身。

————

这日,天朗气清,穆初夏背上被褥和家里的兄弟去了镇上初中。

村子离镇上太远,娃子们只能住校就读,学校虽然提供住宿,但铺盖背子啥的却必需得自己带了。

来凤中学座落在镇尾,虽说是所中学,但占地面积却小得很。偌大一个学校,只有四间教室。这还是因为今年上初一的娃子多,才增加了一个班。

如今这年代,孩子们上完小学,一般就不会再继续读书,像穆家这种把全部孩子都送去读书的,很少见。

穆福国已经上了一年初中,对学校很熟,他先帮着三人办好入学手续,又带着他们找到了宿舍和教室。

把穆初夏送到宿舍后,穆福国就离开了。

这会时间还早,宿舍里还没有人。穆初夏找了个靠窗的上铺放下被褥,便开始忙活起来。

待穆初夏铺好了床,宿舍里才踏进人,来人一看就和穆初夏一样,也是大山里出去来的。她先是腼腆地和穆初夏打了声招呼,也学着穆初夏的样子找了一张床,开始铺被褥。

临近中午时,宿舍的人陆续到来,等全部人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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