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职业粉丝 > 第123节

林筝若做这一行,很关注网上人气高、有潜力的作品,所以她在上班时间看也是名正言顺的——这就是她的工作嘛!

《与梦》这本,是她最近最关注的作品之一。这种青春励志的题材,虽然缺了点狗血元素,但只要运作的好,没准能成为经典呢!

林筝若很快看完了《与梦》的大结局。故事的结尾比较开放,女主角小杏收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邀请,她把自己拾掇的漂漂亮亮,精神饱满地背上吉他出发了。全文就断在了这个地方,和故事开头的第一幕,小杏收到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怀着期待而忐忑的心情去学校报道正好首尾相应。

林筝若不由感慨:这结局,太适合影视改编了啊!

这可以说的上是一个圆满的结局,毕竟主角们都踏上了自己理想的道路,但也让读者牵肠挂肚,很想知道主角们在他们新的征途上走得到底顺不顺,因此而对这本作品难以忘怀。最重要的是,这种开放性的结尾很适合写续集。一个ip一旦火了,资方当然会希望能够持续不断地运作下去。就像美剧那样。只要有市场就可以一季一季往下拍,主角从平凡的小人物一步步成长为不可一世的璀璨巨星,多好啊!不像很多作品,作者一口气把能写的全写完了,等ip火了,大家还想利用这个ip圈钱,就只能狗尾续貂,反倒把原作的口碑都给弄坏了。而《与梦》这本书,从故事到结局,都很适合开发啊!

林筝若甚至都开始在头脑里幻想找那些演员来出演主角比较好了。她第一个想到的男主角,也是虞青晨。

可能是因为作者在写宇辰这个角色的时候就在一定程度上把虞青晨当作原形了,她不得不承认,虞青晨的确是最适合这个角色的男演员。

林筝若也想把虞青晨请来拍这部戏。能和虞青晨合作谁不愿意合作啊?问题就在于,这个作者说请不到虞青晨就不卖版权。这就实在是越界了。她当自己是琼瑶阿姨啊?金庸老先生还没这么多要求呢!

一想到这里,林筝若就无比惋惜。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一个微信群收到了新的消息。

制片人小江:“话说《与梦》这本书的版权谁买了?前两天有朋友推荐给我看,我看完觉得不错,刚才去联系作者,她说已经卖了。”

作者没细说是哪家买走的,可能是觉得不方便透露。其实大家都一个圈子的,消息传得可快了!

不一会儿,就有人在群里回答了:“好像是金春买的吧?@金春传媒小赵”

金春传媒小赵:“对,是我们公司买的。”

林筝若吃了一惊。

她连忙私聊小赵。

林筝若:“小赵,你们拿下了《与梦》?”

小赵:“对啊,若姐有啥事儿吗?”

林筝若:“多少钱拿下的?”

小赵:“嘛……不贵。”

谁买走的没什么好保密的,但涉及到具体金额问题,还是不太方便详细说的。

林筝若试探了一下:“超过xx万了吗?”

小赵:“差不多吧,具体就不说啦。”

林筝若又问道:“那作者有没有给你们提一堆要求?”

小赵:“什么要求?”

林筝若:“如果你们不能把虞青晨谈下来,她就不卖版权给你们。”

小赵:“……”

小赵:“怎么可能有作者提这种要求啊?”

林筝若:“她没跟你们提???”

小赵:“啊?难道她跟谁提过?”

林筝若:“嗯……我是这么听说的,所以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小赵:“呃……这本书不是我管的,我去问问……”

几分钟后,小赵就回来了。

小赵:“若姐,我问了阿锦,那个作者是说建议请虞青晨来演男主角,还有她想自己参与编剧工作,但没说非要不可啊。若姐你听谁说的啊?不会是有什么误会吧?”

林筝若:“……”

这就奇怪了啊。如果说这个童心没有对金春传媒提这种要求,难不成是她故意为难黄香蕉影视公司?金春传媒这家公司算是一家还不错的公司,但肯定没有他们黄香蕉的背景大啊!哪有这种道理的?

她左思右想觉得不对劲,高声对着外面叫道:“小雪!”

小雪正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呢,忽听领导叫她,茫然地抬起头:“啊?”

“你过来一下!”

小雪莫名其妙,起身走到林筝若的桌子前。

“我听人说,《与梦》签给金春传媒了。”

小雪一愣。

“她当时到底怎么跟你说的?”

小雪:“……”她瞬间就有些慌了。怎么突然提起这一茬来了啊!

“她真的说了非虞青晨不可?”

“嗯……”小雪支支吾吾,“是、是的……”

林筝若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心虚,于是一皱眉,伸手:“那你把聊天记录给我看看,我看她到底怎么说的!”

小雪:“……”

当时朱筱桐给她提了一堆要求,她心里不痛快,又嫌朱筱桐给她找事儿,于是没跟领导商量就自作主张给回掉了。可她又不敢跟领导说她是嫌对方麻烦,就把锅扣到了朱筱桐头上。当时林筝若没多问,她以为这事儿都过去了,怎么又提起了啊!她们那聊天记录哪能给林筝若看啊?!

林筝若见她站着不动,愈发怀疑,直接起身向她的电脑走去。

“给我看看!”

其实如果换一个人,人家怎么说,林筝若估计也就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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