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另一种人生 > 第54节

他话这么一出口,众人果然露出和他一样「恍然大悟」的表情。

这什么话?

我是会在意这种事的人吗?

生气地用力从每一个人的脚上一个一个踩过去,可惜似乎是我重量过轻,也因为这时代的靴子做得太好,我完全没有踩到任何肉质物体的感受,这些人甚至一点也不介意我干脆在他们脚上跳舞。

气死我了!

「这样以后我怎么出去玩?」指着不远处立在一栋新兴建筑前的雕像,我用力跺脚,怎么也发泄不了此刻心中的不满。

虽然那雕像做工十分精细,却连我十分之一的美丽都不到,但任谁看了被涂成一头银发的雕像,没有人会认不出来,甚至还有技术学院的画工院学生,竟然就在一旁的喷泉一个一个找地方坐下,开起素描课来。

因为我的话,众人互看一眼。

「兰,你不会以为没那尊雕像,你这模样就这可四处玩乐而不被发现吧?」

雷瑟一脸我什么时候变笨了的表情,大手往旁边随便一指,不晓得在什么时候,我们一群人身边已经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向我们这个方向看,脸上的一双眼睛,连眨也不敢一眨。

「放屁!」

管他这句话是不是雅俗共赏,我跑过去干脆直接在他的大脚丫上跳,要不是里昂看我跳得气喘吁吁,一脸温柔地把我拉开抱起,我一定要把它们跳成肉泥才甘心。

「我都已经很委屈地穿成这样了,他们认得出来才有鬼,都是你们!你们没事这么吸引人注意做什么?我好不容易才跟修那个讨厌鬼要到自由活动时间,现在叫我怎么逛!」

气死我了,为了这一天,我还用能量服幻化成像地球中古世纪时的修士一样,从头到脚全部包得紧紧的,要知道,对亚列一族的人来说,这种刻意掩饰自身美貌的穿法是最没品味的一种。我都已经愿意忍受这种「没品」的穿着,结果这几个混蛋竟然连火舞它们都一起带出来,几个高大无比的军官各带着一只稀世珍兽,别人眼光不往这里放才怪!

「这是为了增强战力。」雷瑟也知道这样非常引人注目,不过自从上次与金色战神一战之后,知道了彼此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因此即使在我的劝说之下放弃了呆瓜似的训练,但为了预防万一,只要是和我一起出门的话,必然是全副武装,这也是修的交代。

我知道这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感激。

当年在星际我尽量低调的原因,除了我本来就不是受重视孩子之外,也因为我非常讨厌这种阵仗,这样的人生多痛苦多不自由。

「我看战力不但没增强多少,还引来麻烦。」

「还是可以逛的,假装没看见他们不就好了?往好的方面想,他们只注意到我们几个,就不会注意到你了,这样不是很好?」里昂永远是这样和和气气的模样,不过这也正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在他的身边永远很乐观很安心。

「那走吧!」反正再怎么不满跟火大也改变不了实际状况,我何必为难我自己。

「想去哪儿?」

「每个地方我都想去……来这里已经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了,我却很少好好认识这里。」因为到目前为止,似乎一直不曾有过平和的环境可以好好走走。

「怎么会?虽然大家忙了些,但是遇到了大活动,都有和你一起来参加不是吗?」

「那不一样。」

「为什么?」

我看了看里昂,阳刚无比的英俊脸蛋上,永远清澈的双眼。「你懂的,里昂,你懂。」

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不会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生活。

里昂微笑,摸摸我的头叹了口气,「以后会有的,会有舒服的小屋,会有简单的生活,也许每天早上起床还可以听见邻居作息的声音,也许还会有下雨天在树林间的漫步,以前……听村子里的村长说,以前的生活就是那样单纯,单纯得从来不晓得什么是战争,更不懂为什么会有这些纷争。」

「这不会是你们两个人最后的打算吧?」杰瑞特抬眉,我知道他和我们不同,他喜欢城市,喜欢被人注目的感受。

有时候他还会说自己其实很爱慕虚荣,但我们都清楚那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喜欢城市的奢华并没有什么不好,有时候我也很喜欢,但喜欢归喜欢,曾经在那种环境中生活过的我清楚,那种生活带来的除了方便与享受之外,还有着更多的压抑。

我记得不晓得是哪个叔叔曾经对我说过,他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奢华带来压抑,还是因为压抑所以奢华。

「也许吧,还很久不是吗?」里昂永远是那样沉稳的表情,好像不管将来要面对什么,他都已经有心理准备去坦然面对。

「是啊,还很久,不过城主一直有提早结束的打算。」

「我知道。」

有时候我会半夜跑到修的书房,跟他一起聊聊将来的飞翔大陆,只有那时候的修,才会和平常不太一样,多多少少带了点和他年纪一样的童真,讲些梦想,若是有一天他真的成了飞翔大陆上的王,他该怎么做,会怎么做。

我记得说这些话时,他眼中闪亮的光芒,让原本就已经俊美非凡的脸蛋,更让人觉得耀眼。

他就像是神话中里的人物一样,几乎找不到缺点,聪明、美丽且勇敢……

在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这样的一个人相遇,在我的潜意识里,其实认定了自己除了一张脸蛋之外,不过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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