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魂兵之戈 > 第14节

“要是奶娃娃的样子,你修炼一两个月就够了,我说过,召唤魂兽是最低等级的魂力操控,很多有魂识,但家世贫寒,天分又不高的人,靠着这功法修炼出一些魂力,倒卖东西、打打散工,就够全家吃喝了。”

“那我就一两个月之后……”

“不行。”孟升果断道:“我说过了,你不能得罪他。”

江朝戈叹了口气,“孟老,我不想让你消耗修为,就为了召唤一个小兔崽子。”

“你听我说。”孟升道:“有魂识的人,魂力修炼方向有三种,魂兵使、魂器师和魂导士,魂兵使是其中最多的,除了要有深厚的魂力,还需要强大的战斗力;魂器师则必须具备高深的学识,才能制造出好的魂器,而魂导士则是这个世界的医生,擅长辅助和治疗,魂导士只要不遭遇意外,寿命比普通人能长出一倍。魂兵使和魂器师的修炼方式是不冲突的,魂器师和魂导士的修炼方式也不冲突,但魂兵使和魂导士则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我开始一直往魂兵使的方向修炼,可是近几年,我放弃了,转而趋向魂导士,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我想活得久一点。”孟升叹道:“我发现自己不可能成为多么厉害的魂兵使,那么不如活得久一点,说不定有一天还能回家。正是因为我修炼了魂导士的功法,所以我才能过度一部分魂力给你,单纯的魂兵使和魂器师是做不到这点的,说不定冥冥之中,这一切都是注定好的,偏偏让我遇见你了,偏偏是你拿到了天级魂兵器,偏偏我能辅助你。小江,我把回家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了,只是损耗一点修为,我认为值。”

江朝戈不知还能说什么。他很想告诉孟升,别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他可以对自己的死活负责,但不能负责别人的,但是他最终没说,也许是私心里,他极其需要孟升的帮助,也许是,他真的不忍心打击这个老人最大的念想。

“来吧,我来教你这套功法。”

孟升翻开功法,给江朝戈讲解了起来。

江朝戈虽然没有练过正统的武术,但是也看得出来,这种气血走经脉循环的功法,跟古人的内功心法差不多,入门容易,难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辛勤修炼。

想到这个世界的人从孩童开始就修炼魂力,到了他这个年纪,最低也是三、四级的魂兵使了,而他却是从头开始,漫漫长路,他落后了二十年,空有一把好兵器,却无用武之地,连他自己都对未来感到惶恐,孟升居然敢把赌注压到他身上,也真是胆大。

修炼了一下午,俩人都饥肠辘辘,打算去觅食。

“小江,你会做饭吗?”

“会,你家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孟升摸出钱袋掂了掂,“哎,上街看看能买点什么吧,正好也带你去见见世面。”

俩人离开家,此时正是日落前夕,街上最热闹的时候,满街飘着饭菜的香味,酒楼里宾客满座,就连小吃摊子都座无虚席,可他们转了一圈,孟升最后只买了两把青菜,一小块儿肉,和两个馒头。

江朝戈被他们的穷酸深深地伤害了。

孟升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咱们现在只能吃这个,都是因为你。那两枚黑豹骨雕,是我从天鳌城的熟人手里高价收的,打算带回胡安城卖掉,够我吃半年的,现在全便宜皇子殊了,哎,皇子殊也看不上两只黑豹,真是浪费。”

江朝戈道:“你就没想过别的方法赚钱?”

孟升想了想,“等我魂导士的功法再修炼个一两年,就能行医了。”

“咱们说说眼下。”

孟升干脆地摇头,“没有,我可不想去给富农控制耕地的牛,太掉价了。”

江朝戈拔高音量,“你都穷成这样了还嫌掉价?”

孟升比他音量更高,“嫌我穷你自己赚钱去。”

江朝戈深吸一口气,思考了一下要不要重操旧业,在街上顺个钱袋什么的,凭他这“飞龙探云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可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就像孟老说的,太掉价了。

他环顾四周,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卖珠花的小贩,存在感相当微弱,摊前乏人问津。他把菜往孟升手里一推,“你等等我。”他撸起袖子就过去了。

小贩脸挺秀气,就是天生一副愁容,见江朝戈过来了,也只是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要点什么?”

江朝戈道:“这些珠花多少钱?”

“都是五个铜币一个。”

“我帮你卖出去一个,你分我三成,怎么样?”

小贩愣了愣,“啊?”

江朝戈举起一个珠花,大声喊道:“大家快来看一看,从海外异国远道而来的珠花点翠,染料取自异域花朵,不但香氛迷人,还带有魔幻力量。”

小贩使劲拽他衣袖,“大哥,我这是从城东早市买的……”

江朝戈一下子把他推到了身后,低声道:“闭嘴。”

他吆喝了两声,一对青年男女就走了过来,疑惑地拿起一个红色的珠花,“这是异国来的?我怎么好像以前见过啊。”

江朝戈微微一笑,“姑娘,你也许见过相似的样式,但绝对没见过相似的材质,这朵花的染料,取自异国一种叫做并蹄莲的花,传说这种花是一对被家族拆散的爱侣殉情后,被鲜血滋养,花瓣火红艳丽,用这种染料染的珠花,一定要男子亲自给心爱的姑娘戴在头上,并蹄莲里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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