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信仰 > 第34节

于是我给他买了个钱包,然后用剩下的钱买了把吉他。

作者有话要说:  江诚有如此行为也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受刺激”了。他之前被保护的那么好,心理年龄过小,甚至可以说是幼稚,而如今看到心中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爱人为了工作被潜,他就有些受不了了,特别是他没经历过社会的洗礼,还冲动的很(从跳楼私奔就可以看出来啦),难免会有过激的行为。

☆、cer22

回家的时候我把钱包放在茶几上,然后坐在沙发上等他回来。

已经很久没跟他说话了,要跟他说话还真有点紧张。我看着手心的汗,轻轻摇了摇头让自己稳稳心神。

他到家了,我生硬的说:“那个……”

他看了我一眼。

“……这个,给你。”我把带着包装盒的钱包别扭的塞到他怀里。

他轻轻的说:“谢谢。”

我抿了下嘴,又说:“我……要去学吉他。”

他没说话,或许是不想说吧,因为他还是想我学小提琴的。但是经过那事之后我们心里多少都有了点隔阂,所以有些话他也不必说了。他不想支持我,也不想拒绝我,所以就选择沉默。

但是第二天我看到桌子上的钱明显多了很多,应该是给我的学费。

我找了个教吉他的地方,教吉他的是个年轻人,叫麦克。麦克二十七八岁,眼睛蛮小,双眼皮,鼻梁很高,鼻头比较肥,嘴唇略厚,人高马大的;戴着个茶色眼镜和毛线帽,灰绒衣,黑色亮面棉马甲,洗的发白的厚牛仔裤和一双稍微泛黄的白球鞋。他还留着淅淅沥沥的胡茬,说话好像也很时尚的样子,其实说白了其实就是痞。

至于为什么找他,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因为我不是李瑾泽,还能有个人脉,我走了半天也就找到一个破楼上挂了个牌:教吉他。

这就是我的能力了……

我和他面对面,我们都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他弹吉他爱摇摆,教的也很随意,有时候干脆自己弹一弹就唱起来了,声音故意粗哑,好像在学李宗盛。

我问他:“你有过乐队吗?”

“当然,哥以前也有梦想啊。”

“后来呢?”

“主唱回家种地了,贝斯手去买菜了,鼓手去打更了,而我现在也开始教学生了。”

我:“……”

“我也就你一个学生,教完你我还得去上班呢。”

“………”

他看着我的表情,不屑的笑了一下:“你以为呢?看你浑身又是耐克又是阿迪的……”他细瞅了下:“呦,这鞋还最新款呢,得上千吧?”

我让他说的有点燥,教吉他就教吉他,说这些有的没的:“比我穿的好的人多的是,这有什么的。”

“别谦虚了。”

我酸溜溜的回敬他:“不好意思,我只有这个穿。”这倒是实话,李瑾泽总是会给我买这些。

他拍拍手:“这逼装的真好。”

“你到底教不教?”我挺烦一直继续这个话题的,你要我怎么接?说白了也只是穿的而已,别像没见过一样好不好?

“好好好。”他拨了下吉他,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得:“你学这个为了搞音乐?”

“嗯。”

他又笑了一下,有些无奈:“不是每个乐队都会成为gala,当初我们四个人每个月只有五百块钱花……不过,祝你成功啦。”

什么鬼……?说的惨兮兮的。。我不以为意。

他又说:“不过你就没问题啦,家里又有钱,说真的,你要是有一天出名了可别忘了我。”

“……”我问他:“你到底教不教?”

“教!”

其实有些时候真的不想跟他学了,因为他总是这样,说些有的没的,让我很无奈。

不久之后我也曾报名参加过一个比赛,那个比赛很有名,海选后他让我等通知,可是到底也没告诉我是晋级了还是淘汰了。后来我知道也有和我一样的人,他们再找这个负责人也找不到了。我们知道了,海选都是骗钱的,其实人家早有内定,不过这都是后话,我们暂且不提。

一恍惚,冬天到了。北京的冬天很冷,刮风像刀子一样。十二月份下旬,我像以往那样经过那条小胡同回家,而那日胡同里有几个人组成的乐队,他们的乐器还在外面摆着,人躲在墙根抽烟打诨。

一个女人对我吹了个口哨:“帅哥你拿的那是吉他吗?”

我看看周围,他们笑:“没有别人,就是你。”

我点点头,说:“嗯,是吉他。”

一个矮小干瘦的男人站起来,扔掉抽得快烧手的烟蒂,裹裹脏兮兮的土黄色羽绒服朝我走来。他说:“兄弟,交个朋友。”

这人叫老刀,三十岁,无业游民。他们是个乐队,他是队长兼鼓手。

……

可惜!当初我识人不清,空有一颗怀揣梦想的心,却没有一身背得起梦想和识人的本事。面对这样的地痞,面对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我也只能缴械投降。

我先告诉你们这么多,呵呵,时间长着呢,我们后来慢慢说,现在就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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