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了吗……

程宇心头蓦然涌出一句莫名的话:一见罗战误终身!

程大妈在医院里养了两天,也没查出什么大毛病。

叶老师听说程宇的妈病了,下了课挺晚的,还专门跑到医院来瞧,带了一大篮水果,阿姨长阿姨短的,这孝心是没的说。

医生说,这老太太呀就是年轻时候劳累,身体亏了,如今年纪一天天大了,身体这儿那儿的各个零件就转得不利索了,回家好好养着吧,保持心情愉快,有事儿别老在心里憋气。

程大妈这人也是天生的热心劳碌命,回家躺床上也没闲着,两天就把那件苹果绿色的毛衣给赶出来了。

“妈您别忙了,又不是没有毛衣穿。”程宇说。

“我不是织给你的。你今年过冬和过年要穿的新毛衣,我夏天就织好了。”程大妈埋头吭哧吭哧地鼓捣毛衣袖口最后的滚边儿。

程大妈说:“我是织给小桐的,不管怎么着,人家来看过我两回,我给人织件儿毛衣吧。”

程宇:“……”

程宇觉得这对象儿谈的,完全不像是他跟叶雨桐俩人谈恋爱,更像是他妈妈在和这姑娘谈恋爱,或者说是两家人轰隆轰隆热火朝天地在谈恋爱。

这要是换了别的小两口儿,两家人如此和睦,未来婆媳之间互相惦记着对方的好儿,那简直求之不得呢。

可是换到程宇这里,他发觉这感觉完全不对劲。

叶雨桐因为收了程大妈一件毛衣,心里特高兴。

她再见着程宇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程宇,嗯,送你的。”

程宇一愣:“……什么啊?”

叶雨桐略带腼腆地笑道:“你看看呗,天儿挺冷的,给你买件儿皮夹克,你成天出警在外边儿,穿着暖和……”

挺时髦的男式皮夹克,双层夹的,带毛领子的。

程宇虽然不懂品牌,瞧着就不像是地摊儿便宜货,赶紧说:“别介,这东西太贵了,我穿不了好东西……谢谢你了我还是不要了。”

叶雨桐一定要送他:“就是给你买的,年轻人的短款,我们家没别人能穿。”

叶老师还一定要看他穿上。程宇把警服大衣脱下来,换成了皮夹克,再戴上警帽儿,皮衣大小正合适,下摆卡在腰上,露出笔挺的制服长裤和腰上拴的警棍、手铐、多功能刀,这一身儿,演电影似的,甭提多有范儿了!

叶老师瞧着程宇那帅模样儿,心里特喜欢,脸红红的。

程宇反而尴尬了,歉疚了,觉得这世界整个儿颠倒了。

叶雨桐是那种典型的北京姑娘,对待感情开朗大气,不扭捏不做作,又懂点儿小情调。钱,咱赚多少花多少,不抱怨不嫌弃;人,看上了就不想撒手,认定了就卯足力气疼爱。

叶雨桐还忍不住问:“程宇,你是跟谁都这样儿么?”

程宇:“怎么样?”

叶雨桐:“就是……特冷。我觉得你这人,都不会笑,说话也一板一眼的。”

程宇:“……我习惯了吧。”

叶雨桐笑着自己给自己打圆场:“可能你们当警察的都这样儿吧,职业扑克脸似的。”

可是她那天第一回见着程宇,从那栋楼里出来,脸上都是灰,嘴角却是弯弯的。那种遍身沾染荡涤着污垢与尘埃却满脸发光的感觉,英俊到惊艳,她一下子就被那个笑容迷住了。

那时有个男的跑上去给程宇掸衣服,掸头发,整衣服领子。那俩人明明是有说有笑的,特别亲近。

叶雨桐就看见程宇在她面前笑过那么一回,对着另一个男人笑,然后就再也没笑过。

也该着叶老师这场恋爱谈得缺乏运势,程宇也倒霉,这崭新崭新的皮夹克穿上没两天,就糟践了。

这天程宇接到报警,谁谁家的儿子持刀管他老子要钱,不给钱就砍人。他跟潘阳到了居民楼里,猛敲大门,敲了半天终于开了,一个男的挥舞着菜刀就冲出来了!

程宇赶忙一手护住他身后的潘阳,当胸一脚,收着力的,想把这凶残的家伙踹倒。

这家伙还挺胖,一肚子肥膘!

程宇一脚踹在一坨猪膘肉上,皮鞋竟然陷进去了,又弹出来,把他自己往后弹了一大步!

菜刀男血红着眼睛,刀已经砍过来了。

若是平常,这家伙就算是千手观音,同时挥舞七八只菜刀,也不是小程警官的对手。但是旧式红砖小楼的楼道里空间太过狭窄,身手完全施展不开,俩小警察同时后撤,没地方儿可撤,于是一个顺着楼道往上跑,一个往楼下跑,躲那把凶恶的菜刀。

菜刀男偏偏就往楼上追过来了,照着程宇后背上就是狠狠的一刀!

哗啦啦——

程宇倒是没事儿。

皮夹克的后身儿通透了,劈开一道直线大口子,后脊梁露出来了!

程宇那晚儿甭提多狼狈了。

叶雨桐打电话过来问:“周末跟我爸我妈吃饭,你想吃什么?你挑个馆子。”


状态提示: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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