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得之我“幸” > 第28节

他怕的手脚都在抖,他无法想象自己若说了不该说的话,辰松会如何吃惊,爸妈会如何暴怒,或许说出来,他就不用见人了,就真的不用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了。

随着天气的转暖,男生们越来越喜欢户外运动,这天活动课之前,班里就被他们搞的热热闹闹,准备着和其他班级的篮球赛。

辰松是主力,还特意跑了跟蒋云思说:“走啊,今天对三班,给我加油去。”

如若是从前,蒋云思早就屁颠颠的看热闹去了。

可这次他却想都没想就提出拒绝:“我要和小雨去图书馆。”

“那些书旧的要命,有什么好看的。”辰松不以为然。

蒋云思道:“反正我答应她了。”

辰松怒视两秒,什么都没说,拿着球鞋便和其他同学离开了教室。

留在原位的蒋云思觉得自己很龌蹉,简直像个变态似的,践踏了辰松给他的友情。

后来的几天,蒋云思加长了傍晚跑步的时间,连饭都不去吃,一两个小时,就不知疲倦的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跑,跑到晚自习,才气喘吁吁地回教室读书。

这样很累,累到他睡觉还算踏实。

可这样很怪,怪到程洛雨不得不在操场上将这家伙抓住,问道:“你抽什么疯啊,你跟我吃饭去行不行?”

蒋云思的脸并没有因为运动而红润,反而惨白惨白的:“下次运动会,我自己想报长跑,练练。”

程洛雨急脾气:“那也不是这个练法啊,你肯定有什么事,不说就别走了!”

蒋云思就算借一千八百个胆子,也绝不可能讲实话,唯有微笑:“哪有什么事?那好吧,我们吃饭去。”

程洛雨反而被他拽着往食堂走,气的在后面轻轻踹了这家伙一脚:“别犯神经病好吗?”

当然,发现异样的人也包括辰松,可是他没什么机会去询问,每次跟蒋云思讲话,都被三言两语打发,晚上在宿舍,那家伙也是洗漱干净就睡觉,和以前打着手电玩这玩那的样子相比,真是奇怪极了。

这晚辰松坐在床边,忽然喊道:“喂,白痴,你鞋开胶了。”

蒋云思勉强睁开眼睛,瞄了眼床边自己的运动鞋:“哦。”

辰松说从柜子里找出个耐克的鞋盒:“正好我妈给我了一双,我不喜欢,你穿吧。”

蒋云思知道他撒谎,两个人的号码不同,哪可能互换,于是拒绝:“不用。”

辰松把鞋盒放在他床上:“别跟我客气。”

“不用。”蒋云思别扭的踢了下脚,结果把鞋盒踢到地上,他不敢看辰松的表情,于是转身:“我睡了。”

辰松顿时眼神阴暗,愣了两秒,竟然把蒋云思坏掉的鞋顺着窗户撇出去好远。

本以为蒋云思会生气跳起来,可是他毫无反应,甚至一动不动。

拳头打到棉花上的辰松,自然整夜都没睡好。

第二天蒋云思醒的很早,他看都没看仍然倒在地上的鞋盒,洗了脸以后竟然穿着拖鞋就要去上课。

按捺不住的辰松立刻追了出去,在楼梯口拉住他:“我怎么你了,你干嘛这样?”

蒋云思瞅了空气几秒,小声道:“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以后别跟我说话。”

“我没这个意思啊,明明是你……”辰松还感觉很委屈。

可是蒋云思咬着嘴唇抽出胳膊,立刻就穿着拖鞋抛下了楼。

☆、第二十一章

自那早争吵以后,蒋云思与辰松就再没说过话,他们一下子从班里最熟悉的朋友,变成了最陌生的路人,就连蒋云思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当时他只是心里面过于紧张,才无止境的想逃避,可是如今和辰松走个面对面都没语言,又感觉很心凉。

女孩子的观察力当然是细致入微的,程洛雨近来不停的担心蒋云思,见他又与辰松闹掰了,便挑个吃午饭的时间问道:“怎么和那家伙吵架了,你们俩不是很好的吗?”

蒋云思握住筷子的手停顿了下,而后干笑:“没事啦。”

程洛雨挑眉:“别骗我。”

蒋云思只好把运动鞋的事简单一说,当做借口。

“他也太自以为是了,不过说到底是为你好的,你也别生气了。”程洛雨不明白为什么男生有时候比女生还要小心眼。

“不说这个了。”蒋云思弯弯嘴角:“旁边桌的人,一直在看你呀。”

程洛雨瞅了眼那位隔壁班孜孜不倦的追求者,淡定的说:“看呗。”

蒋云思说:“你有没有谈过恋爱啊,这么多人喜欢你,你这种反应多伤他们的心。”

“喜欢又不是特权,喜欢就喜欢,世界上没有规定说你喜欢谁,谁就要喜欢你,要是这么想,那只能说是自私。”程洛雨关于恋爱的态度也很干脆利落。

蒋云思低下头:“是啊,是的。”

心里面难以忍受的,其实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办黑板报渐渐地成了蒋云思的习惯。

他每个周五下午都会把画搞定,然后等着班长把文章写进去。

这天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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