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重生之小狼崽子 > 第12节
细看慕玖模样,到了休息室,乍眼一看,青年傻眼了,“是你啊!”

青年一惊一乍道:“哎呀,早知道你跟陈哥认识,我们就不收你钱的,那天我们还跟陈哥说接到单生意,不知道有没有陈哥认出是你。”

“嗯,今天刚见过陈哥,他还不知道我要来酒吧找他。”慕玖也不见外,拉着朗朗坐到沙发上,“陈哥今晚还过来吗?”慕玖也不确定陈之初在不在,今晚他只是过来撞撞运气。

“来的来的,快到月末了,陈哥都会来结一下帐,所以这几晚都在。”青年说着,从小冰箱拿出几罐饮料。

“你先忙吧,我在这里等陈哥就行了。”慕玖前世在酒吧干过半年,自然知道这会顾客开始变多,青年是酒吧里唯一的驻唱,差不多要开始表演了。

“好的嘞。”青年跟朗朗挥了挥手,“我先走了。”刚走几步又退了回来,“哎呀我这脑子,居然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陶冬,你叫我陶哥就好。”

慕玖也没介意自己实际年龄能让陶冬叫叔叔,他大大方方叫了句,“陶哥。”又揽着朗朗的小肩膀,“他叫朗朗。”

“哟,朗朗啊,我弟弟叫北北,下次带他跟你玩啊。”

陶冬走后,朗朗不安分的动了动,跳下沙发,看了看慕玖,见慕玖不反对,直走到半米高的玻璃窗。休息室也是陈之初的办公室,玻璃窗贴了单向透视膜,在酒吧内看不到休息室里面,为以防万一里面灯光太亮,陈之初还装上百叶窗帘。

慕玖见朗朗那好奇的模样,走过去拉了下窗帘,朗朗透过缝隙睁大了眼睛看酒吧内景,休息室并不隔音,还能清楚听到陶冬唱歌的声音。

陶冬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长得也人模人样,深情歌唱的时候能迷死一大群小女生们,因此酒吧生意一直不差。

到了7点多,陈之初才慢悠悠的走进酒吧,到了吧台,调酒的制服男叫了陈之初,“陈哥,刚有个人带着小孩来找你。”

陈之初一时听差了,震惊的反问道:“啥?带着小孩来找我?!我没有玩弄过哪家闺女的感情啊?!”

这时在吧台喝酒的小青年们都笑了,“小老板行啊,连娃都有了。”

制服男笑得直不起腰了,“老大你想哪去了,是个少年带着小孩。”

陈之初变了又变,可谓精彩万分,“你怎么不说清楚,吓得我,还以为是来找我认亲的。”陈之初听到是少年才缓了口气,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白天见过的慕玖。

陈之初让制服男给他调了杯鸡尾酒,推门进了休息室,“你怎么知道我在这?”知道“歆暮”是他产业的人不多,陈之初也不认为半天时间慕玖就能查到这些。

慕玖毫不犹豫的出卖了慕玲玲,“是玲玲姐说在这里看到过你,所以我试试来找一下,我就报了陈哥你名字,陶哥就让我在这里等你了。”

这一听之下,似乎没有不对的地方,却又像哪里都不对劲,陈之初还是知道慕玖在说谎,他刚把慕玲玲得最狠了,慕玲玲又怎么会对慕玖提起自己,不过陈之初也没在意这些,他只想知道慕玖来找自己是为了什么。

朗朗在陈之初进门时就一路小跑到慕玖身边,警惕的看着陈之初,那小模样逗笑了陈之初。

陈之初仰头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完,将杯子放在办公桌上,靠着桌子问慕玖,“你来找我做什么?”接着又逗起了朗朗,“怎么你上哪都带着这孩子,要不是你年龄不对,我还真以为他是你儿子。刚才小周说有个人带着孩子来找我,吓我一跳,还以为哪个女的带着孩子来认爹。”

慕玖心知陈之初那德性,只要跟他较真了,肯定会被气死,于是他直奔主题,“我来找你是想让你帮个忙,我想炒股赚点钱,但是年龄不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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