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原罪 > 分卷阅读6

墨白笑笑,掏出一把狗饼干丢给它,用温和的语气说道:“乖。”墨墨欢快咬住饼干,一旁的白白见状,迟疑片刻,也摇着尾巴慢慢地靠近。

驯狗,你可以凶,但不要真的去打它们。对孩子体罚尚且会激发逆反情绪,更何况是野性十足的兽类。李墨白专门读过一本驯狗师写的书籍,明白想要让它们真正认你为主人,除了要表现出坚韧顽强的性格,在它们面前树立威严外,该温和时,也不妨用亲切的语调和小小的奖赏,增加它们对你的好感。

之后的事情就容易许多,李墨白又费了不少工夫,训练两只獒养成让他满意的习惯。比如,只能待在院子里,不得进入他干净的房间;用固定的便盆,定点如厕,等等。

其实李墨白这番折腾,不过是为着一个目的——他要干净利落地,毫无痕迹地处理掉学长的尸体。

十年前学长失踪,没有人怀疑过他,因为他和学长的世界相差的太远,完全没有交集。那时刑侦破案手段也不及现在,监控录象等并未普及,让他钻了空子,逍遥至今。

李墨白是个爱读书的人,那些恐怖悬疑小说让他懂得了一个道理,完美杀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掉尸体,死无对证。

杀人刑事案件的有效诉讼期为二十年,而这十年里,他在学长身上留下了太多的印记,所以学长的尸体绝对不能被被人发现。

于是,李墨白想出了干净彻底处理学长尸体的方法,虽然很残忍,但是他想学长应该可以理解他的无奈,更何况,如今冷柜中那具丑陋的尸体,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学长的形象。

在李墨白的心中,学长已经彻底死去,再也找不回来了。

墨墨和白白一天要吃掉九公斤肉,而学长大约重七十公斤,于是两只獒用了一个多星期解决掉了李墨白的麻烦。

剩下的问题,是如何处理那白花花的尸骨。

李墨白早已想好了答案,他用小型的磨石机将骨头磨成的碎粉,和着蛋清浇入那盆向日葵中,花儿得了滋润,长势非常好。

李墨白之所以选择向日葵,是因为学长是他的心中的太阳,而他,就像这花一样,永远向往着那美好的阳光。

多好,如今昔日的太阳变成了滋润花朵的养分,向日葵和太阳,同根同生,相吸相附,再也不会分开……

作者有话要说:

我喜欢藏獒,所以恶趣味地多写了点……汗……

处理尸体那个,其实我写得很简单,现实操作起来是很麻烦滴,比如首先你要在浴缸里,用电锯将尸体肢解成小块,不然狗吃不了,然后吃剩的骨头,有两种处理,小的可以用厨房常规的碎骨机,大的像盆骨,膝盖什么的,需要先用台虎钳敲碎,然后再放进碎骨机……我懒得写详细了,就随便用磨石机凑合一下……

厄……好象变成了教人杀人毁尸灭迹的文……汗……还是那句话,切勿模仿,行不通的……

6

6、第六章...

一个炎热的星期六下午,正在调休的李墨白一个人坐在星巴克里,咬着咖啡杯上的吸管,无聊地趴在桌上发呆。

李墨白极爱甜食,也爱冰冷的东西。

他点的自然是一向最爱的冰卡布其诺,三分之二的加奶咖啡,三分之一的冰块,不要太多奶沫,六块碳烧糖,最后要撒上很多很多巧克力粉,一气呵成,冰凉香醇甜腻,好喝。

店内人不多,喇叭里循环播放着一首舒缓的乡村老歌,男歌手的声音低沉醇厚,让人听得昏昏入睡。

哐啷一声,店门被推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经过李墨白的位子向前台走去。

男人经过时,身上飘来一阵淡淡的薄荷香波的味道,清凉好闻,李墨白瞬时从昏睡中清醒,下意识地转头看向那个人。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穿着运动服,背着一个大大的运动包,似乎刚从健身房出来,打理的很齐整的短发略微有点湿,刘海随意贴在额角上,看上去性感张扬。

男人取了饮品,去角落的台子上拿糖包,李墨白鬼使神差般也跟了过去,站在他身侧,假装拿纸巾,眼角偷偷瞥着男人□在外的结实手臂。

男人也要拿纸巾,侧头对他笑笑。

他的笑容很好看,干净,清爽,阳光。

李墨白看着男人的笑容,心跳一瞬间漏了半拍。他悄悄咽了咽口水,勉强咧开嘴冲男人笑笑,拿着纸巾逃野般冲回座位,脸上发烧,心口突突直跳。

他狠狠地咬着嘴中的吸管,神情有点恍惚,呆呆地回味这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似乎上一回自己这般动心,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一定是因为那个男人身上的香波味很熟悉,像极了学长曾经喜欢用的那一款……

恍惚中,他的记忆回到了十年前的某个下午。

那天,他翘了唯一喜欢的生物课,躲在篮球场外看学长上体育课。这节课,学长他们班与临邻班有篮球比赛,而体育学业全能的学长,是他们班当之无愧的主力前锋。李墨白早已将学长的课程表背得滚瓜烂熟,学长大显身手的赛事,他自然不能错过。

球场上的学长帅气潇洒,英姿逼人,湿漉漉地发梢粘在额前,随着他快速运球转身的动作,晶莹的汗滴挥洒于空中,在从天窗漏下的阳光的照射下,如粒粒珍珠一般闪亮耀眼。

李墨白躲在球场的侧门,傻愣愣地望着如太阳一样光辉的学长,心中充满爱慕。他发着呆,直到比赛结束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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