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 > 分卷阅读48

钱,给自己买这么多东西,孝敬我的却一件也没有,叫人知道了,只会说我周家教媳无方,要笑话荣哥儿的。”

罗衣头也不抬,随意应了一声:“哦?”

她一来一回走了很多路,又累又渴,没兴趣同她说这些没意思的话。

李氏见她神色懒怠,憋了一口气,扬声又道:“还是说,你看我不是荣哥儿的亲娘,瞧不起我?”

这都哪跟哪?

罗衣抬起头,笑道:“您想要什么?叫周自荣买给您就是。他一向敬重您,您说什么他就听什么,绝不会因为您不是他的亲娘,就瞧不起您,不给您买的。”

李氏好悬没给她气死。

“你还敢顶嘴?”李氏走过去,在她胳膊上狠狠拧了一记,训斥道:“荣哥儿要读书,笔墨纸砚都很费银子,你该知道的。再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纯粹是浪费!”

说话间,她目光落在床上唯一一沓纸上,挑挑拣拣地拿起来:“这买的什么?又薄又软,根本写不了字!你不会买就不要买!下次再赚了银子,都交给我,我来调度着花用!”

罗衣没想到她直接下手,胳膊上被拧了一记,火辣辣的疼,脸色一下子沉下来。

她冷冷地看着李氏:“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你再对我动手,没有这么便宜。”

说着,从她手里抽过那一沓纸:“这些纸不是买给他的。我要写话本子,自己用的。”

李氏不信,她一个乡下土妞,会写字?别开玩笑了!

明明就是给荣哥儿买的,还不承认,真是矫情!

她张口刚要说什么,却见罗衣一转身,径直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拿了根炭条进来了,找了根布条一裹,然后抽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霸道村姑爱上我》这几个字,指给李氏看:“我会写字。”

李氏看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会写字!

“这怎么可能?!”

胡二妞从小在大马庄长大,她爹不疼她,她后娘又苛待她,怎么会找人教她识字?再说,整个大马庄,识字的人也不超过三个!村长是一个,周自荣是一个,再没有别人了!

这个小贱人怎么忽然会写字了?

“许是撞鬼了?”罗衣放下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反正忽然就会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这样站在窗子外面,脸上似笑非笑。一股凉意从脊椎骨爬上来,一直窜到后脑勺,李氏不由得后退两步,离她远了些。

“会,会就会吧。”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觉得冷,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待下去。

约莫是被罗衣吓着了,李氏安分了好几日。

罗衣也没多余的闲心搭理她,一点一点写起了话本子。

她给王大林讲的是故事的大体框架。其中的细节,包括古大妮如何应对村民们的排斥,如何跟书生坎坎坷坷地过日子,如何教养孩子,在书生做了官后,她如何跟官太太们打交道,都需要细细填补进去才好看。

一转眼,七日过去。

罗衣将写好的话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里,便往城里去了。

她走后,李氏鬼鬼祟祟地进了她屋里,翻箱倒柜起来。她就不信,这小贱蹄子将钱藏得那么严实,一文钱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哪怕一文钱!

而且那封和离书也依然不见踪影!

“这小贱人!”李氏哪还不知道,罗衣防备着她,重要东西都带在身上?一时气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时日长了,你还能时时带在身上!”

罗衣确实可以时时带在身上,并且没有丝毫不便。

成为胡二妞之后,她有了一个特别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属于她的东西,都可以存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动,就能存进去。再心念一动,就能取出来,轻巧方便。

李氏想从她屋里找到重要的东西,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风楼,还没进门,就见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时到的,居然站在门口等她。见她来了,立刻眼睛一亮,热情地冲她招手:“妹子,你来了?快,快进来!”

罗衣笑笑,把手里的的话本子递给他:“写好了。一会儿你看看,有哪里不满意,我再改。”

她自觉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讲过的,就是脾气硬朗的老太太喜欢的那种。细节如何,其实没太多可不满的地方,只要把女主角写的硬气、有福气就是了。

果然,进了雅间后,王大林翻看了几页,就赞不绝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欢的那种。”

罗衣一点儿也不意外,笑着倒了杯茶,慢慢地品着。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后,给银子也很痛快:“写得好看!不知道妹子还有没有别的故事?我祖母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听人说书,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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