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我说完。”萧索截口道,“我以前不是这样的,贫贱之身娇纵不起。母亲在家等着我供养,父亲早早离开了我们。我没有退路,也不能任性,我必须吞下委屈。别人欺负我,我也不能说,没人听我说。”

“可我现在有你了,我喜欢你,在你面前不用维持风度、控制情绪,也不必思前想后、再三顾虑,更无需装作云淡风轻、万事从容的样子。我就是……我只是我呀。想哭时就哭,想笑时就笑,高兴了告诉你,难过了也告诉你,向你抱怨、对你撒娇,也不必担心是否损失了男子气概。你说过你喜欢我的,也说过会宠爱我,你不能说话不算数。求求你,别嫌弃我,行吗?”

沈砚听得眼眶泛酸,将他手掌按在自己心口,正色道:“我在你爹娘坟前保证过的,永远爱你、护你、宠你,记得么?你不用怕,永远都不用怕。你说的都对,和我想的一模一样。我还说过,你什么样,我就喜欢什么样。就算你每天哭闹不讲理,我也喜欢。”

他刮刮独宝鼻梁,假意嗔怪:“真是个小傻子,我怎么会嫌弃你?我才怕你嫌弃了我。你可是堂堂左都御史,是皇帝的新宠,是即将登基的大皇子依赖的臣子,是正在闪闪升起的朝堂新星。我就是一个武人,书没读过几本,字也不认识几个,一身武功除了遇到千载难逢能打仗时,别无用场。你们文人最爱沽名钓誉,哪里会看得上我?”

萧索盯着他眼睛,握住他手道:“我从未嫌弃过你,也不敢,没有什么资格能嫌弃你的。”

“这也是我的心啊。”沈砚笑着压压胸膛上的手,“而且,你有资格。我爱你,这就是你的资格。”

萧索终于破泣为笑:“我以后会改的。”

“我也会。”沈砚将快凉了的鱼汤推到他面前,“好了好了,快吃饭罢。别哭了,我的小水洼。”

“这个鱼有很多刺,不好直接吃的。”萧索用筷子扎扎鱼腹,转头看他:“你给我挑。”

他笑得精灵乖巧,沈砚只觉心被击中,哪怕他要天上的月亮呢,他也只好去摘了。

“给你挑,小公子坐好了,请用饭。”沈砚拿刀杀人的手,面对精细的鱼刺也不得不甘拜下风,费尽力气只挑出一小碟鱼肉,“老天爷,我可真佩服素日那些给我挑刺儿的下人了,这活儿真比上九天揽月还难。”

萧索一口吞下,鼓着腮笑眯眯的。

沈砚将鱼汤端到炭盆上,很快便咕嘟咕嘟冒起热气。他拿一只瓷碗盛了两勺,递到眼巴巴等着的人面前。独宝尖着嘴啜了一口,像吃到糖的孩子,弯着眉眼低叹:“好喝。”

萧索披着皮裘,帐内又有暖炉,因此并未穿外袍,身上只有上下两截式的雪白中衣。稍稍一抬胳膊,腰间便露出一段玲珑有致的曲线。雪白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中,带起细小的疙瘩。

“你真是要了我的亲命了。”沈砚拿外衣盖住他腰,吃饱饭、洗过手,冲了一碗山楂茶给他,“半夜吃了饭就睡觉,当心积食。喝点儿这个,我把痰盂放在帐中,不用担心会起夜。”

萧索依言喝下半盏,磨磨蹭蹭地向床边走,回头问沈砚:“你不来睡觉么?你不来我睡不着,我想你抱着睡。”

沈砚忍不住笑起来,扔下手里的碗碟,与他漱过口,搂着人道:“睡觉睡觉,闹了这大半宿,我都困了。”

翌日晨起,萧索和他一道制定下一步的作战计划,将攻城的事情安排妥当,又吩咐十一传令三军去执行。

乌云成顾名思义,常年乌云笼罩,一说是有神仙住在天上保佑着这座千百年来在荒漠里经历风吹雨打的城池,一说是神仙将云彩安排在这里,为它避免原野中的干燥与风沙。

但这一次,神仙走了,不再继续守护这座古城。

萧索闻听这则神话传说,嗤笑道:“哪里有神仙,这是愚昧无知。此城背依高山,风雨到此便无法再前行,自然都留在城上了。”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沈砚言笑晏晏地调侃他,平日里是他夸赞得太少,不然他的独宝为何总是那样卑微。

“我在家时,跟县里看风水的周先生请教过,所以知道。”萧索讪讪道,“其实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只知道一点点,就一点。当初赵返让我给他算命,我都不会的。”

“废话,谁能什么都会?能什么都知道一点点,就很了不起,比我强远了。”沈砚道,“对了,说起那个赵返,我们昨儿攻破大营就抓住他了。我跟你保证过要打他一顿出出气,现在带你去,怎么样?”

萧索点点脑袋,微笑道:“好,你到哪里,我跟到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阿晋好严格,开不得车t^t

等完结之后,会去围脖开车,想看的小可爱可以来催我。名字是“英渡旷奔”。

应该快要完结了,本来打算五十万完结的,现在好像要超了(没有计划的作者已经在很多地方尽量简略了)。

第141章 黄金之树

“乌云城里风沙少,将军项上刀痕多。”

沈砚夺过萧索手中的书,不屑道:“什么时候了,还看这些没用的东西。下午攻城,军士们都已在前线叫阵了,你还有心思看书呢。”

“这哪里是没用的书。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萧索指着上面的诗说,“你看看,这是记载乌云城历史的典籍,上面都说了,在这里打仗是很危险的,你下午要当心。”

“我会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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