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闻傻子都听得懂林晨初的弦外之音——他只是说“莫要被抓到了”,而不是说“莫要继续写了”,这人真是妙到极点了!哈哈哈……他立刻躬身行了个礼,抱着自己墨宝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王竹罄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找到的茬被林晨初这个臭不要脸的给糊弄过去了,只觉得这个外表淡然如仙的林先生装了满肚子坏水,他气急败坏的喊道:“你……林晨初你简直愧为人师!”

林晨初神色淡淡,语气淡淡,用像是讨论今天吃大白菜的口气说出了一番极其了不起的言论:“其实,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的这首诗的表面现象,要敢于深剖事件的最根本最人性的。在你看来,这个学生写的只是一首淫诗……咳咳,拟物香艳诗。而在我看来,他这篇诗却却用了别的事物恰到好处的表达了他的中心思想,这种托物言志的手法就算是很多大人也无法做到。并你看!这每句诗句都是对偶啊!对偶的啊!真乃奇才,奇才……”

此话一出,身后众多女子顿时喷笑了出来,王竹罄恨不得立刻踹死这个大放厥词的混蛋。

就在他好不容易忍住了爆发拆房子的冲动的时候,某渣又一次适时的补了一次刀,正中要害:“其实,他能够写出这样的诗,我是很庆幸的。至少他没有写出‘轻透慢捻抹复挑’这类的词句,不然我们今天愁的就不是孩子日后可能会贪恋女色的问题,而是他的如今性取向了,毕竟喜欢女子,总比爱好□和磨镜(gl)强上许多。你说是不是?”

“奇才个屁!你特么放屁!”王竹罄几乎要被气的背过气去了,林晨初默默为他的肺哀悼,恐怕今后很长时间内他再次看到自己,都会忍不住气的肺疼。林晨初揉了揉下巴,回头看了眼笑的不成人形的众多女子,不有的产生了一种诡异的自豪感。

说实在的,其实他还真挺欣赏王竹罄这类人,他们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过着当白痴的命,却也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林晨初本来无意调侃王竹罄,可是偏偏王竹罄让略显笨拙的小计谋让林晨初觉得有点不爽,便本着贱人多作怪的原则,狠狠的戏耍了一下这个平日里炸毛比豪猪容易,爆发比火山恐怖的王举人。

果然,不出林晨初所料王竹罄深呼吸了几口之后,终于开口暴露了他今天找茬的真正目的:“不管你怎么解释,你这学生依旧还是犯了错,不过基于我不是他的先生,我也没有权利将他赶出去。既然如此,你便必须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是想要挟学生以令先生么?不过答应你一个要求和我学生犯了错之间,有什么必要的链接吗?大哥,你的神逻辑简直跟跳棋似得啊……

林晨初腹诽对方跳跃的思维,然后用比对方更加跳跃的思维吐着槽。不过他好歹也算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如果他要是再这么刺激下去,今天这守拙斋都得让王竹罄给拆喽。虽说的脑残粉者得永生,但他来这个地方本就没有什么朋友,王竹罄不待见他,却也不至于背后捅他刀子,若是他真有什么照顾他,虽然他也明白对方其实也挺看不上他的。

他微微一笑,嘴角梨涡刹那见几分嫣然艳色,王竹罄见着他那恍然天人般的容颜,不由得有些愣神,心中不由得暗叹到,这人就算是摆出一张谄媚的嘴脸,也好看的快要人老命了。

于是,王竹罄就在林晨初的微笑之中,木讷的说道:“我捡了个孩子,实在没地方养了,就交给你这个花蝴蝶养好了,如果是你养的话,你可千万要好好对那个孩子啊。切记千万别教他写什么‘轻揉慢捻抹复挑,从此君王不早朝’,不然我咬死你……”

林晨初:……槽点太多了,先让我整理一下。‘从此君王不早朝’和‘轻揉慢捻抹复挑’

真是绝配啊!奇才呀,奇才!

……

听说王竹罄近几日要说门亲事,于是在这个林晨初一天不娶,整个临峰城老少爷们打一天光棍的日子里,他给女方一个完美的印象,必须忍痛将的几个他捡回来的流浪儿送给别人教养。

几个大的已经可以自力更生,不大不小的也乖巧可爱,早就被其他人接走,唯独剩下一个最小的他舍不得送人。没办法,他就将目光放到了既是他同事,又是导致他结婚难的罪魁祸首——林晨初的身上。

虽然早就听王竹罄这个火山圣母说那个孩子长得狠可爱,但是当林晨初真正看到了那个被王竹罄夸到小孩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叹为观止了一番。不过他惊叹的不光光是孩子的长相,还有王竹罄的品味。

只见椅子上坐着一个穿着喜庆的小胖,胖胳膊胖腿胖肚皮,圆眼睛圆脸圆身形……当他朝王竹罄和林晨初这边扑过来的时候,林晨初的脑子里只闪过了一个动词,那就是——“滚”……

凭良心说,这孩子当真是长得十分讨喜,白净红润的小脸上除了眼睛,其他五官都被肉肉的脸蛋挤得很小,目测是身高和腰围成一比一正比,圆润的似个果子,软棉的像个馒头。五短身材,眼神晶亮,憨态可掬,没有脖子,呆萌到没朋友。

方才那孩子眼神转向了门口的王竹罄和林晨初两人,顿时就是一亮,白软萌的脸上瞬间浮现了惊喜的神色,慢吞吞的爬下了椅子,然后迈开小短腿迫不及待又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看王竹罄那表情,估计萌点都要被戳坏了,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一丝傻笑,就像是看见自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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